寫實小說讀者大致可以分成兩種:不怕爆雷和怕爆雷的人。不怕爆雷的人沉浸在故事氣氛中,細細享用雋永、抽象、以情感深度描述觸動內裡的語言;怕爆雷的人視閱讀過程為冒險活動,一邊抗拒作者的擺弄,一邊又心甘情願跟隨主角到世界各角落去挖掘真相,這類人最適合偵探故事。《福爾摩斯探案》自從 1887 年第一個故事出版就吸引龐大的福爾摩斯迷。1893 年柯南・道爾安排福爾摩斯死亡,想把故事結束,粉絲緊追不捨,甚至演成街頭暴力事件,1901 年福爾摩斯只好再度復出。全系列總計 4 篇長篇和 56 篇短篇,經過各種演出、改編、接寫,儼然成為一個偵探王國,對全球英文化的貢獻不可計量。
經典讀本百百種,《福爾摩斯探案》教會我們精讀的重要。
一百三十年來,福爾摩斯熱潮從來沒有退過,英國人把這位虛構英雄視為國寶。喜歡福爾摩斯的讀者各有自己的理由,父母、教師想要用偵探故事訓練小孩的觀察力和邏輯分析能力;書狂型讀者藉由這六十個創新情節滿足閱讀刺激感;小讀者仰慕故事裡聰明的大人;電影電視重新詮釋文本,帶來震撼卻熟悉的感覺,讓觀眾回頭去找原著,其中最好的例子就是七年前英國國家廣播公司播出《新世紀福爾摩斯》,迷人小生「捲福」(捲髮福爾摩斯)Benedict Cumberbatch 和「小矮人」(飾演哈比人畢爾博)Martin Freeman 領銜主演的電視劇創造世紀收視新高,從第一季播出開始就讓原來已經「非常英國」的小說吸引年輕的福爾摩斯粉絲到倫敦朝聖,常聽到福爾摩斯「鐵粉」開始改學英國腔。此時,英文老師就該乘勝追擊,加碼引導學生閱讀原文故事,並且逐字逐句、滴水不漏地閱讀。
《福爾摩斯探案》寫於十九世紀末,語法和字彙跟現代小有不同,學生從四部知名的長篇如《血字的研究》、《四個簽名》、《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或《恐怖谷》開始,恐怕會傷害閱讀胃口,其實柯南.道爾的短篇小說更適合各年齡層讀者細讀,因為謎案的情節相對簡單,例如〈銀斑駒〉(Silver Blaze)或是〈斑點帶子案〉(Speckled Band)都是很好的選擇,如此簡短精煉的故事讓讀者更可以聚焦在語言本身帶來的怖悚和驚奇,而柯南.道爾設定每個故事都發生在不同階層的「受害者」以及「加害人」身上,對白是符合角色職業和年齡的獨有的搭配詞 (collocation),文字本身就是辦案線索。以〈銀斑駒〉(Silver Blaze) 為例,原文不過 9,574 字,收在《福爾摩斯回憶錄》中,曾多次拍成電影和電視劇。這故事成功地使用「演繹法」:無辜的賽馬經營人因為一時貪念出現在馬場而被列為嫌疑犯,理當為自己的冠軍馬下賭注的養馬師別有心機,故意傷害自己練養的馬,最後殺死他的是……(不能爆雷!)案情揭曉之後讀者驚覺受騙還可能會心一笑。
使用如此名著當教材最大的優點就是師生都容易找到各種不同影音改編版本當作詮釋的模仿範本。授課教師可以按照學生程度設計各種課堂活動:「證人證詞」、「犯罪現場地圖」、「犯罪線索」、「嫌疑犯對話漏洞」、「線性思考的警長誤導問題」…等,學生在專注尋找證詞漏洞的緊張閱讀過程中會學到更多字彙和構句。從文學技巧角度來看,人物描述、案發時間、案發地點、案情發展和膠著的前因後果等這些組成小說的 6-WH(who, what, when, where, why, how) 因此能在學生腦中主動形成問與答。
《福爾摩斯探案》作為經典的地位無庸置疑,但是偵探小說是耗腦的文類,一開始不見得能夠吸引那些需要「一湯匙一湯匙餵養」的學生,因此,找到優良的精簡版試試水溫是個好方法,只要是留住大部分對話結構的精簡版,就不會破壞偵探故事的機趣。BBC 的《新世紀福爾摩斯》證明,讀者的性別、年齡、心理成熟度都不是問題,日本出版界甚至出版了這個電視版的漫畫,原創→二創→三創的現象令人莞爾,而且又翻回英文,但是假如這樣的影響能夠帶動質量很好的精細閱讀,學生養成一輩子的好習慣,老師備課再累也心生歡喜。
筆者推薦書單:
Bookworms Library 1: Sherlock Holmes and the Duke’s Son
Bookworms Library 1: Sherlock Holmes and the Sport of Kings
Bookworms Library 2: Sherlock Holmes Short Stories
Bookworms Library 4: 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
Bookworms Playscript 1: Sherlock Holmes: Two Plays
作者簡介│黃裕惠
- 現任世新大學英語系副教授
- 淡江大學英文系研究所博士
- 專長英美文學、詩歌、小說、繪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