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grammar is a reflection of your image. Good or bad, you have made an impression. And like all impressions, you are in total control.
─ Jeffrey Gitomer
你的文法就是你的形象反射。無論好壞,你以此建立了一個形象,就如同所有形象的成立,你有絕對的控制權。
─ Jeffrey Gitomer
文法教學大致可分為兩類,以文法規則為導向的教法(rule–driven learning)和發現型學習(rule-discovery learning)。以文法規則為導向的教法是先教學生文法規則,再介紹例子及練習,這種教法通常是台灣學生最熟習的文法教學方式,好處是課程結構明確,老師可以在最快的速度下教完文法,進而練習很多考題,但相對的缺點是課堂很容易變成老師說學生抄寫,學生沒有參與感,而整堂課變得沉悶無聊,此外,只是解釋再加上做考題的方式,就算是上課時記得的文法規則也很容易忘記,因為沒有自己內化後主動使用過該文法規則。發現型學習則是先讓學生看很多例句,然後讓他們自己發現文法規則,這樣做的好處是學生通常會比較容易被他們自己發現整理出的通則所說服,然後因為這樣習得的文法相對地比較有意義、比較容易記憶、也比較能在習得之後自己獨立使用,因為課堂上需要學生的主動參與,往往比較容易激起學生興趣,而此種方式的缺點是課堂上老師往往要花數倍的時間才能介紹完一條文法通則,而且老師也要花比較多的時間備課,因為要準備許多相對應的例子來讓同學從其中「發現」文法。簡單說來文法規則導向的學習方式有點像出國前先去行前會,然後學到當地人都是互碰鼻子打招呼,出國後再照被告知的禮節行事;而發現型學習就像是到了當地接觸了很多人後發現這個國家的人都是互碰鼻子打招呼,然後行禮如儀照著做。
我自己的做法是,相對容易上手、記憶或是和中文相對應的文法規則會用文法規則導向教法帶過以節省時間,但是和中文思考模式不同或相對難記憶、使用的文法,則傾向使用發現型學習方式,來加深印象並活用所學。比如說英文的假設法就是個不容易學習記憶的文法規則,中文用「如果」一詞就帶過的概念,在英文可以有多種的變化,各自隱含著不同的概念,這時我會先告訴學生一個能引起他們興趣的故事。譬如,John 和 Mary 深深相愛,感情進展也順利,這時 John 告訴 Mary, “ If you keep dating me, I will marry you.” 沒想到,天有不測風雲,沒過多久 Mary 就變心了,John 知道大勢已去,很有可能 Mary 會和他分手,但他還是死馬當活馬醫的想賭賭運氣,他向 Mary 說, “If you kept dating me, I would marry you.” 但最終 Mary 還是離開了。十年後他們居然在路上巧遇,這時的 John 意氣風發,已經有美滿家庭,而他不忘挖苦 Mary 說, “If you had kept dating me, I would have married you.”
老師可以視班級學生年紀、興趣舉出會激發他們興致的故事,然後可以在兩到三個故事情境中去用到三種不同的假設法,讓學生自行發現其中的文法通則為何,當學生已經嘗試自己發覺其中部分的文法規則後,老師再加以完整講解,才會留下更深刻的印象。再來老師可以幫同學想出一些情境,讓他們能用自己的想像力完成以下的句子。比如:
- The weather forecast predicted that it’s going to rain tomorrow. If …
- David bought a lottery and he imagined that if…
- Ann and David decided to go to a restaurant. They didn’t book a table. When they arrived the restaurant was full and they didn’t get a table. If…
對於程度不錯的學生,老師也可以請同學依據自己的生活經驗、想法,寫出一篇用到這三種假設法的短文。由此一來,學生習得的文法不再是破碎強記的公式,而是真正可以正確活用在真實情境的生活及寫作中。
作者簡介|蘇君縈
- 英國東英格蘭大學 英國文學 碩士
- 師範大學、台灣藝術大學 兼任講師
- Google, HTC, Trend micro, Dell 企業英文訓練講師